2026年2月3日 星期二

 印光大師護國息災法語第三日(一)

 「印光大師護國息災法語」研讀與解析

 印光大師護國息災法語第三日(一)
  隋代趙氏兄弟三世報應與五臺山人皮鼓公案解析



【聞:原典與白話】

 選讀原典(節錄):

  「殊不知便宜即是吃虧,吃虧即是便宜。......茲舉一事為例。隋代州趙良相,家資巨萬,有二子,長曰孟,次曰盈......盈盡霸取其兄之產。......無何,趙盈死,生孟家為兒,名環。後孟亦死,生盈家,與盈之子為兒,名先。洎長,而孟家益貧,盈家益富,趙環即與趙先作僕使為活。」

  「又有老衲曰,盈乃環之前身,霸他之業,是自棄其業也。先乃孟之再來,受其先產,父命猶在耳。」

  「又如現在流傳五臺山人皮鼓一事......唐北臺後黑山寺僧法愛,充監寺二十年,以招提僧物,廣置南原之田......愛死,即生其家為牛,力能獨耕......明誨夢亡師泣曰,我用僧物,為汝置田,今為牛......願剝我皮作鼓,書我名字於鼓上,凡禮誦當擊之,我苦庶有脫日矣。」

 白話導讀:

 印光大師警告世人:愛佔便宜的人,其實吃了大虧。

  故事一(趙氏兄弟):隋朝富翁趙良相死後,弟弟趙盈霸佔了哥哥趙孟的遺產。結果報應來了:弟弟死後投胎做哥哥的孫子(趙環),哥哥死後投胎做弟弟的孫子(趙先)。命運大反轉,霸佔家產的弟弟轉世後變成了窮僕人(趙環),被霸佔家產的哥哥轉世後變成了富主人(趙先)。窮僕人趙環心懷怨恨想殺富主人趙先,幸遇高僧點破前世因果:「你現在的窮,是你前世霸佔家產造成的;他現在的富,是他前世該得的。」兩人大悟,出家修行。

  故事二(人皮鼓):唐朝僧人法愛,當監寺時濫用寺廟公款(僧物)幫徒弟買田。死後投胎變成牛,為徒弟耕田三十年償債。牛死前託夢給徒弟:「我用公款幫你買田,才變成了牛。現在我願把皮剝下來做成鼓,寫上名字,讓大家念經時敲打,幫我消業。」這就是五臺山人皮鼓的由來。

【思:法義深析】

 【核心觀點】

  夫因果之理,如影隨形,雖千萬劫,終無可免。大師舉此二案,旨在棒喝世人:世間無真正之「便宜」可佔,亦無真正之「虧」可吃。財物之得失,皆有定數;業力之償還,更是不爽毫釐。

 【破除迷思】

  世俗之人,短視近利。見人巧取豪奪而致富,便生羨慕效尤之心;見人老實厚道而受損,便生輕視嘲笑之意。以為「人死如燈滅」,佔了便宜就是贏家。殊不知,此乃「借貸思維」,今日之非法所得,皆是來日之高利貸本金。趙盈霸產,看似得計,實則將自己來世貶為奴僕;法愛置田,看似愛徒,實則將自己推入畜道。

 【法義剖析】

  大師剖析因果之微細,令人戰慄:一曰「角色互換之報」:趙氏兄弟之案,極具戲劇性。霸占者轉世為受害者之僕,受害者轉世為霸占者之主。天道好還,以這種諷刺的方式,讓當事人在三世輪迴中,體驗「自作自受」的滋味。二曰「公私分明之戒」:法愛僧案,警惕修行人及管理者。挪用公款(僧物)濟私(徒弟),雖非自肥,亦墮畜生。且償債方式之慘烈(剝皮作鼓),足見因果律之嚴酷,不容一絲情感與僥倖。三曰「解怨釋結之鑰」:趙環欲殺趙先,若非高僧點破宿世因果,必釀成殺業,冤冤相報無已時。唯有「知因果」,方能「平怨氣」。知今日之苦乃昔日之惡所招,則甘心承受,不再造新殃。

 【究竟指歸】

  故知,欲保家道長久,不在積財而在積德;欲免來世沈淪,不在求神而在慎獨。父母愛子,當教以廉潔退讓,勿教以貪利爭先。見人佔便宜,勿生嫉妒,當以此二案為鏡,知其將來必有重債須償。深信因果,則心平氣和,不爭不貪,此即護國息災之根本也。

【修:省思與討論】

 「吃虧是便宜」的現代詮釋:在職場上,如果同事搶了你的功勞(像趙盈霸產),你該如何運用「三世因果」的觀點來調適心態,既不消極忍受,又不生起毀滅性的瞋恨?

 公私分明的界線:法愛僧因為挪用公款給徒弟(為了愛徒)而變牛。這給我們什麼警示?在處理公家資源(公司資產、團體經費)時,我們是否曾因「方便」或「人情」而模糊了界線?

 教育子女的價值觀:大師提到父母溺愛子女,教他們貪便宜,反而是害了他們。身為父母或長輩,我們可以講什麼樣的故事(除了這兩個古老故事外),來引導現代孩子明白「誠實比財富更重要」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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