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2月12日 星期四

印光大師護國息災法語第八日(三)

 印光大師護國息災法語第八日(三)

 同體大悲的戒殺觀、職場中的隱性偷盜、公器私用的因果辯證。



【聞:原典與白話】

 選讀原典:

  「三歸之義既明,再言五戒。所謂五戒者,一不殺生,二不偷盜,三不邪婬,四不妄語,五不飲酒也。

  不殺生者,好生惡死,物我同情,我既愛生,何致彼死,言念及此,安忍殺生。蓋一切眾生,原屬同倫,輪迴六道之中,各隨其善惡本業,形體萬殊,升降浮沈,了無窮期。我與彼等,在多劫中,亦曾互為父母,兄弟,子女,眷屬,如是一思,亦何肯殺生。一切眾生,皆具佛性,實與三世諸佛,無二無別,于未來世,皆可成佛。但以宿世惡業之力,障蔽其妙明佛性,不能顯現,致淪入異類。吾等正宜具憐愍心,慈悲心,以拯救之。更何敢宰割其體,以飽己腹。我輩今生之得為人,乃前生之善果,永宜保此善果,使之發揚光大,繼續永久,不可殺生。如其廣造殺業,必墮惡道,酬償宿債,輾轉互殺,此仆彼起,無有盡期。欲免輪迴之苦,而求生西方者,又何敢稍造殺業乎。故須首重戒殺。

  不偷盜者,即是見得思義,非予不取也。此事凡稍知廉恥者,皆能不犯。但人非聖賢,孰能無過。蓋私欲一起,則易為情遷。若大利當前,能避之若蛇蠍,狂奔急避者,亦不易見也。且所謂盜,並非專指盜人財物而言。即居心行事,有類于盜者,亦即為盜。如假公濟私,損人利己,恃勢取財,用計謀物,忌人富貴,願人貧賤等皆是。

  又如陽取為善之名,及至遇諸善事,心不真誠,事多敷衍。如設義學,則不擇嚴師,誤人子弟。施醫藥,則不辨真假,誤人性命。遇見急難,則漠不急救,延緩游移,每致誤事。一切敷衍塞責,不顧他人利害,虛糜公帑,貽誤公益者,實皆同盜。人皆心存盜心,事做盜事,社會遂以腐亂,天下亦不太平矣。故須嚴重戒盜。」

 白話導讀:

  三皈依的道理明確之後,必須進一步探討五戒的內涵。五戒即是不殺生、不偷盜、不邪淫、不妄語、不飲酒。

  關於不殺生,其核心在於體認眾生皆有好生惡死的天性,物我的感受本無二致。既然我們珍愛自己的生命,又怎能忍心置其他眾生於死地?若深究生命的本質,一切眾生原本都是同類,在漫長的六道輪迴中,雖然形體千差萬別,但在無數劫的流轉裡,我們都曾互為父母、兄弟、子女或眷屬。作此觀想,自然無法興起殺害之心。況且眾生皆具佛性,與三世諸佛無二無別,未來皆當成佛,只是目前被惡業障蔽而淪為異類。我們理應生起憐憫心去拯救,豈敢宰割未來佛的身體來填飽自己的肚腹?對於發願求生西方的人而言,若想免除輪迴之苦,絕不可再造殺業。

  關於不偷盜,是指見到利益時要思考是否合乎道義,不是自己的東西絕不拿取。這看似簡單,凡知廉恥者皆能遵守,但私慾一旦升起,便容易被情感牽動。大師指出,偷盜並非專指竊取財物,凡是居心行事帶有竊佔性質的,皆屬偷盜。例如假公濟私、損人利己、仗勢欺人,甚至內心嫉妒別人的富貴、希望別人貧賤,這都是盜心。

  更細微的偷盜發生在職責的懈怠上。例如表面上做善事卻心不真誠;辦學校不聘請好老師,是誤人子弟;行醫不分辨藥物真假,是誤人性命;遇到急難不立刻救助,導致誤事。這一切敷衍塞責、浪費公款、妨礙公眾利益的行為,實質上都等同於偷盜。若人人都存有這種隱微的盜心,社會自然腐敗混亂,天下也就難以太平了。

【思:法義深析】

 【核心觀點】

  戒律之設,非為束縛,實乃對治人性幽暗的明燈。印光大師將「殺戒」昇華為跨越時空的同體大悲,將「盜戒」擴展為對社會責任與職業操守的嚴格審視。殺生源於對他者痛苦的麻木,偷盜源於對私慾利益的貪婪。大師深刻指出,社會的動盪與腐敗,往往源於職位上的「隱性偷盜」——即在位不謀其政、虛耗公眾資源。

 【法義剖析】

  大師對於戒殺的論述,展現了慈悲的三重境界。基礎在於「物我同情」的感性共鳴,刀割在身之痛,人畜皆然,此為惻隱之心。進階則建立在「輪迴互眷」的倫理觀上,眼前的異類或許正是前世的親眷,殺之即是大逆不道。究竟而論,則是「眾生皆具佛性」的平等觀,殺害眾生即是毀傷未來諸佛。當行者能作此三層思維,殺心自然消融,取而代之的是積極的救護與悲憫。

  對於盜戒,大師的詮釋極具現代警世意義。世人常以為不竊取有形財物即是清廉,殊不知「居心」與「失職」亦是偷盜。大師將「誤人子弟」、「誤人性命」、「虛糜公帑」等失職行為,定性為嚴重的偷盜。老師未盡心教學,是盜取學生的前途與光陰;醫師草率行醫,是盜取病患的健康與性命;公職人員敷衍塞責,是盜取國家社會的資源。

  這種「隱性偷盜」往往披著合法的身份外衣,不易被察覺,也無法律制裁,但其對社會風氣的腐蝕、對因果的虧欠,遠甚於街頭的小偷小摸。甚至內心「忌人富貴,願人貧賤」,雖未付諸行動,但意念上已虧損了厚道,犯了意業上的盜戒。這顯示了佛法戒律是從起心動念處構築防線,直指良知。

 【究竟指歸】

  吾人修持五戒,不應僅滿足於法律層面的守法,更應向內自省。在飲食上,應逐步培養對生命的敬畏,減少以殺生為樂的口腹之慾。在職場與生活中,應時時檢核自己是否盡忠職守。凡是領受薪資卻不盡心力、浪費團體資源、或因嫉妒而見不得人好,皆應視為犯了盜戒而生大慚愧。唯有將戒律內化為對生命的仁慈與對職責的公義,方是真佛子。

 【修:省思與討論】

  在現代職場文化中,「安靜離職」或「薪水小偷」或許被視為對抗體制的一種手段,但若對照印光大師「敷衍塞責,實皆同盜」的標準,這對我們的陰德與道業有何種潛在影響?我們應如何在維護工作權益與持守盜戒之間,找到合乎良知的平衡點?

  面對家中的害蟲,常讓我們陷入衛生與慈悲的兩難。若依循大師「物我同情」的教導,我們是否能嘗試以驅離、清潔環境來取代直接的殺戮?這種行為模式的改變,對於培養內心的柔軟有何幫助?

  當見到同儕獲得富貴或成就,內心若湧起酸澀或不平之氣,這是否即是大師所言「忌人富貴」的盜心?我們該如何運用「見得思義」或「隨喜功德」的心法,來轉化這種微細的惡念,使心胸回歸寬廣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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