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印光法師文鈔研修】 復康寄遙居士書三
研修題目:明辨凡聖與敦倫盡分
一、聞:原典與導讀
恭錄原典:
復康寄遙居士書三
接手書并經塔銘等,不勝欣慰。自述一篇,頗誠懇發露。但所說者,務必見之於行,方為實義。否則便是妄語,自瞞瞞人矣。令慈之塔,不知作何儀式。按佛制,輪王方修塔,無級。出家證初二三四果,各以所證之果,分級多少。若是凡夫,不應修塔。近世僧各修塔,但作表式,不起層級,尚有可原。在家絕未聞修塔者。楊仁山諸弟子為其修塔,其儀式幾同佛塔,不足為法。但彼有流通弘揚佛法之益,故諸弟子尊之過甚耳。令慈雖一生清修,臨終正念往生,其所證未可知。在此方決不能以聖人冒擬之。擬則謂之以凡濫聖。若往生後所證,不能引於此方生前。故在此生彼,各按各處分位,方為不違佛制。然已修好,只可任之以傳。但不得以此為是,令凡有心者,皆襲而效之。此光之不容不說明也。八大人覺經,寫得甚好,令人看之生歡喜心。九月二十六,光下山,月盡到上海,意謂汝與家眷通回家去,以故絕未過問。至臘月初五,李級仁來,方知未曾全回。光回陝事,實為不易。以陝地撩亂,又兼寒冷。若將衣物通丟了,到秦則置不起。若帶上,則東西累堆,實屬兩難。以故光絕無回秦之心。況現在普陀修山志,雖非光自主,然光固不能置之度外。又大士本跡一門,光託江西友人已修有八九個月,此事萬萬不能假手於人。須彼修好,光閱過,然後或合於山志中,或別行,皆須光自料理耳。汝既知一切眾生,皆是過去父母,未來諸佛,家中悉是本支眷屬,固當永斷葷腥,方為實行。世之儒者,被習所錮,視吃肉為理之所宜,絕不念及彼被殺時之痛苦。況論過去與未來乎。哀哉。此身不向今生度,更向何生度此身。改度為修,頗不合宜。現在天開泰運,人慶豐年,緬想獻歲以來,諸緣如意,起居納福。志常與兒女輩,通皆吉祥安樂,不勝欣慰。書此順候禪安,兼賀新禧。并候闔潭均安。若無要事,不必來山。光恐三四月去杭州,順便可一會耳。
名詞釋義:
輪王指轉輪聖王,乃世間福報極大之君主。
初二三四果指聲聞乘之四果,即須陀洹、斯陀含、阿那含、阿羅漢。
以凡濫聖謂以凡夫之身分僭越聖人之儀軌。
大士本跡指觀世音菩薩之本源與化跡感應。
白話直譯:
接獲書信與經文、塔銘等,甚感欣慰。所作自述一篇,頗為誠懇發露,然而所言之理必須落實於行為,方為真實,否則便是妄語,自欺欺人。令堂之塔不知作何儀式,依照佛制,轉輪聖王方可修塔,且無層級,出家人證得初果至四果,各依所證果位決定層級多寡,凡夫不應修塔。近世僧人各自修塔,僅作表徵而無層級,尚情有可原,但在家人絕未曾聽聞有修塔之事。楊仁山之弟子為其修塔,儀式幾乎等同佛塔,此不足為法,唯因其有流通弘揚佛法之利益,弟子過度尊崇所致。令堂一生清修,臨終正念往生,其所證果位無從確知,在娑婆世界決不能以聖人規格擬作,否則便是以凡濫聖。縱使往生後有所實證,亦不能將西方之果位引至娑婆生前之境,故在此界與彼界,各依分位行事,方不違佛制。既然塔已修好,只可任其留存,但絕不可認為此舉正確,以免有心者群起效仿,此點必須說明。《八大人覺經》抄寫甚佳,令人見之生歡喜心。九月二十六日下山,月底抵達上海,本以為閣下與家眷皆已返鄉,故未加過問,直至臘月初五李級仁來訪,方知未全數返回。回陝西之事確屬不易,因當地動亂且氣候嚴寒,若捨棄衣物,至陝西後難以購置,若攜帶則堆積累贅,實屬兩難,故絕無回陝西之意。況且目前普陀山修志之事,雖非全由自主,然亦不能置之度外。再者,觀音大士本跡之事,已託江西友人修撰八九個月,萬萬不能假手他人,必須待其完稿後親自審閱,方能併入山志或單獨發行,皆需親自料理。閣下既知一切眾生皆是過去父母、未來諸佛,家中亦皆是本支眷屬,理當永遠斷除葷腥,方為真實修行。世間儒者受習俗禁錮,將吃肉視為理所當然,絕不念及動物被殺時之痛苦,更遑論論及過去與未來之因果。「此身不向今生度,更向何生度此身」一句,若改為「修」字,則不合宜。現明天開泰運,人慶豐年,自年初以來諸事如意,起居安福,志常與兒女輩皆吉祥安樂,甚感欣慰。專此順候禪安,並賀新禧,闔家均安,若無要事不必來山,三四月間或許前往杭州,屆時可順道一會。
二、思:義理深究
核心宗旨:
修行須行解相應,嚴守佛制分際而不以凡濫聖,並於日常落實戒殺茹素之大悲心。
法義剖析:
書信首段直指修行之要在於實踐,除卻空談理法之弊。繼而辨析修塔之制,闡明佛法階位之嚴謹。佛制規定輪王與四果聖人方可修塔,凡夫無此資格。縱然臨終正念往生,亦不可將西方果位與娑婆生前身分混淆。此段論述彰顯大師對因果與事理之嚴密判定,杜絕世人因私情而僭越法度。次段論及回陝西之不便與修繕山志、大士本跡之法務,顯現為法忘軀、慎重其事之態度。末段則從眾生皆為過去父母之因果觀出發,破斥儒俗視食肉為宜之迷執,歸結於敦倫盡分與戒殺護生之實行。
究竟指歸:
修行者當於起心動念處謹守本分,不慕虛榮。於理上雖知心佛眾生三無差別,於事上必須嚴守凡聖之界限。應將大乘慈悲心落實於斷葷茹素,了知生命輪迴之苦,以期現生決志求生淨土。
三、修:省思與討論
導歸實踐:
學佛者應審視自身行為是否與所言相符,避免口說大乘而行不逮。在舉辦各類佛事與喪葬儀式時,務必依循佛制,不以世俗排場與虛榮心僭越聖境。日常生活中應深信因果,堅定茹素,將一切眾生視為宿世眷屬。
內省引導:
常思己過,檢討是否在名相與儀軌上作表面功夫而忽略實修。面對世俗習氣與不合理的傳統觀念時,能否以佛法智慧明辨是非,堅持正道而不隨波逐流。
總結討論:
藉由修塔一事,點出世人常犯之以凡濫聖盲點,提醒修行者應具備正知正見,嚴守身分。此外,將戒殺茹素視為修行之試金石,顯示淨土法門乃建立於深信因果與落實慈悲之基礎上,絕非僅求自了之空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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