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印光大師護國息災法語」研讀與解析
印光大師護國息災法語第三日(二)
剖析宋儒闢佛之失:從「格物致知」的誤讀,看世道人心崩壞的學術根源。
【聞:原典與白話】
選讀原典:
「今人皆唯看目前,不顧後世,好佔便宜,不願吃虧。其子女耳濡目染,相習成風。而社會風俗,亦因之險惡。爭奪以起,大亂以興,殺人盈城盈野,而目不為瞬,心不為顫,無非職是故也。且殺人者,殘忍惡毒,不以為可悲可懼,反自矜其功,而他亦交相贊嘆。甚有殺父母,殺兄長者,反自命為大義滅親。噫,禍變至此,天理絕,人道滅。不僅道德喪亡,抑將浩劫相續。
故現在欲救護國家,應從根本做起。根本為何?即確信因果是。如洞明因果之理,而又篤信實行,則世道人心,自可挽回。餘以為世界之宗教哲學,皆無佛教精奧而易行。令人之不信因果,大多受宗儒之影響。宋代理學,如程明道,伊川,朱晦庵等,由看佛大乘經,略領會全事即理之意致。及親近宗門知識,又會得法法頭頭,不出一心之旨。實未備閱諸經論,及遍參各宗知識。遂竊取佛經之義以自雄,用以發揮儒教之奧。又恐後人看佛經,知彼之所得處,遂昧心闢佛。精妙處不好闢,即在事實上闢。謂佛所說之三世因果,六道輪迴之事理,皆是騙愚夫愚婦奉彼教耳,實無其事。謂人死之後,形既朽滅,神亦飄散,縱有剉斫舂磨,將何所施。又神已散矣,令誰受生。由此之故,大開肆無忌憚之端,善無以勸,惡無以懲。謂天即理也,豈真有冕旒而王者哉。謂鬼神為二氣之良能。謂打雷為陰陽之氣擊搏而成聲。將實理實事,認作空談。
專以正心誠意,為治國治民之本。不知正心誠意,必由致知格物而來。彼以致知,為推極吾之知識,以格物,為窮盡天下事物之理。而不知物,乃心中私欲,由有私欲,障蔽自心,則本具真知,莫由顯現。由格除私欲,則其本具之真知自顯,真知顯,而意誠心正矣。正心誠意,愚夫愚婦一字不識者,亦做得到。若如彼說,推極吾之知識,窮盡天下事物之理,雖聖人亦做不到。故知此處一錯,治世之根本已失。」
白話導讀:
這段文字邏輯嚴密,分三層論述:
社會亂象的表徵:現代人只看眼前利益,愛佔便宜,導致社會風氣險惡。為了爭奪利益,殺人盈城,甚至殺害父母兄長還自稱是大義滅親。這種天理人道滅絕的現象,如果不從根本救起,浩劫將無止盡。
亂象的思想根源(宋儒闢佛):救國的根本在於「確信因果」。為什麼現在人不信因果?主要是受了宋朝理學家(如程顥、程頤、朱熹)的影響。這些人讀了佛經,偷學了佛教「萬法唯心」的奧義來解釋儒家經典,卻又怕被後人發現他們的學問是從佛教偷來的,於是昧著良心攻擊佛教。他們無法攻擊佛教精妙的理論,就攻擊「事實」,硬說三世因果、六道輪迴是騙愚夫愚婦的,人死後神識就散了,沒有鬼神,沒有報應。這種說法一出,從此壞人肆無忌憚(因為不怕報應),好人不想行善(因為不信善報)。
核心學術錯誤(錯解格物致知):理學家雖然強調「正心誠意」,卻解錯了前面的「格物致知」。
朱熹(理學家)的錯誤解釋:「致知」是推極知識,「格物」是窮盡天下萬物的道理(向外求知識)。印光大師批評:如果要窮盡天下萬物的道理才能正心誠意,那連聖人都做不到!
印光大師(佛法觀點)的正確解釋:「物」是指心中的「私欲」。「格」是「格鬥、格除」。所以「格物」就是「與心中的私欲格鬥,去除私欲」。私欲一除,本有的良知(真知)自然顯現(致知),心自然就正,意自然就誠。這種工夫,即使是不識字的愚夫愚婦也做得到。
結論:理學家把「向內除欲」錯解為「向外求知」,這一個錯誤,導致修身治國的根本完全丟失了。
【思:法義深析】
【核心觀點】
夫學術乃天下之公器,一言興邦,一言喪邦。印光大師此論,非為門戶之爭,實為痛陳宋儒「門戶之見」誤盡蒼生。大師一針見血指出:否定「因果輪迴」,則道德無基;錯解「格物致知」,則修齊無本。此二者,乃近代中國禮崩樂壞之濫觴。
【破除迷思】
世人尊宋儒為正統,視其「闢佛」為衛道。殊不知其闢佛之動機,非出於公心,實出於「掩盜」之私心。其病有二:一曰「掠美掩源」:宋儒之性理之學,實脫胎於禪宗心法及華嚴事理無礙之旨。然彼等諱莫如深,反誣佛為夷狄之教,此乃學術之大不誠。二曰「高談虛論」:將具體實踐之「因果」,貶為虛妄;將內省功夫之「格物」,泛化為外求知識。致使儒學流於空談心性,而乏約束人心之實力。人死燈滅之論一出,則堯舜與桀紂同歸於盡,誰復肯為堯舜而遠桀紂哉?
【法義剖析】
大師在此,為「格物致知」四字,作了驚天地泣鬼神之翻案,實乃起死回生之妙藥:一者「物」即「欲」也:非外在之桌椅板凳花草樹木,乃內心之「物欲、私欲」。二者「格」即「鬥」也:非推究窮理之格,乃「格殺、格除」之格。如與強盜格鬥,必殺之而後快。三者「致」即「顯」也:私欲既除,如雲開月明,本具之良知(真知)自然顯露。
此解之妙,在於「易行」且「究竟」。若依朱熹「窮盡天下事物之理」,則世間科學家皆未能窮盡,豈非無人能正心誠意?若依印祖「格除心中私欲」,則村夫村婦,只要肯克己復禮,便能入聖賢之域。此方為《大學》修身之本意。
【究竟指歸】
故知,治國平天下,非在多讀書(外求知識),而在去私欲(內除染汙)。欲去私欲,必先畏因果。知有來世報應,方敢克己;知神識不滅,方肯修身。宋儒去「因果」而去「格欲」,猶如去車之輪而欲其行,去舟之舵而欲其渡,其不傾覆者幾希。吾人今日學佛,當知「因果」與「格物」二法,乃內聖外王之不二法門。
【修:省思與討論】
為了深化對這段思想史的理解,請思考以下提綱:
「格物」的重新定義:如果你把「格物」理解為「研究事物」,和你把它理解為「格除私欲」,這兩種定義會如何影響你每天的生活與決策?(例如:面對一個賺黑心錢的機會,前者與後者的反應有何不同?)
學術誠信的反思:印光大師批評宋儒「竊取佛義以自雄,又昧心闢佛」。在現代社會或職場中,我們是否也見過類似「剽竊他人想法,轉頭又攻擊原創者」的現象?這種心態對團隊或社會有什麼危害?
知識與修養的脫鉤:朱熹的解釋(推極知識)容易讓人以為「書讀得多=品德好」。但現實中往往有「高學歷的犯罪者」。這是否驗證了印光大師所說「格物是除私欲」才是正解?我們該如何避免成為「有知識無品德」的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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