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2月20日 星期一

印光法師文鈔上冊 書一 四七、復永嘉某居士書五



四七、復永嘉某居士書五

蔚如所說,頗有道理。但爾我乃無知無識自了漢,其教人亦以自了漢之法則。彼乃欲人大通佛法,方期由茲深信淨土。故致表面似不相合,而內情實各有所主,各有所長。及其弊也,則各有所失。若能取其益,不致成弊,則法門之大幸也。然而難矣。如來諸祖所立之法,後人尚依之成弊,況吾儕乎。但各守一法,以期自利兼以利於有緣者,則可耳。無緣者佛尚不能度,吾儕縱設種種法,亦將曰奈何奈何而已,蔚如兩書,過譽不慧,令人慚惶無地。此之派頭,斷不可學。學之則是令人疑藐古人,反致彼此受損矣。汝書說得亦甚有理。但(光)事體甚多,無暇詳述。彼請問者,合則告之,違則令其別參高人。如市間店鋪,各有專售之貨。或一種貨,亦可通商裕國,興家立業。或多種貨,亦不過通裕興立而已。吾人既不豎大法幢,檢得大富長者門首所棄之殘羹餿飯以自資養。有不嫌酸臭者,不妨展轉相施。否則任伊取龍肝鳳髓以自資補。豈曰盡人皆貽,盡人皆受我此殘羹餿飯,方愜吾心哉。市間專售一貨者往往起家,俱售眾貨者或亦折本。弘法利生,何獨不然。千機並育,乃如來出世事。如來降迹為善知識,亦不以此為準。吾法法不通,但肯念佛,亦可仗之以了生死。吾之不通,亦何愧哉。所愧者言行不相應,有名而無實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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